教基一司函〔2016〕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現將截至2016年7月10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簡稱全國學籍系統)建設應用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畢業升級應急預案上報情況
已上報畢業升級應急預案的省份18個: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廣東、貴州、西藏、陜西、甘肅、新疆。
二、重要業務辦理進展情況
1.跨省業務完成情況
跨省轉學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缡∞D學(轉入)省內核辦完成率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跨省轉學(轉出)省內核辦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重慶、江蘇、浙江、廣東,跨省轉學調檔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上海、安徽、江蘇、山東、浙江。部分省份超過10個工作日未核辦的數量較多,其中河北、廣東、北京、江西、河南、上??缡∞D學(轉出)數量超過500例;云南、湖南、廣東、河南跨省轉學超過10個工作日未調檔的數量多于100例。
畢業后跨省轉學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畢業后跨省就學(轉入)省內核辦完成率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西藏、兵團,畢業后跨省就學(轉出)省內核辦完成率為100%的是:山東、貴州、甘肅、寧夏,畢業后跨省就學調檔完成率為100%的是:黑龍江、安徽、山東、甘肅、青海、兵團。
湖北畢業后跨省就學(轉出)超過10個工作日未核辦的數量超過100例,與上期相比上升明顯。
從本期通報開始在表1、表2中增加超過10個工作日未辦理業務的數量和比例變化情況,供各地參考。
2.省內在辦業務完成情況
省內在辦業務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有5個省份的個別在辦業務完成率低于90%。
3.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注冊建籍情況
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注冊建籍情況見附件4。各省份在2016年6月份共報送需要注冊建籍的在校生40301名,通過了教育部查重且學生信息已發回原省份的22064名,查重未通過的18237名。
三、問題學籍處理情況
問題學籍處理進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5。全國待處理問題學籍共計691273例,比上期通報數減少5.96%。其中含身份證號重復473664例,身份證號不存在54001例,身份證號與姓名不匹配163608例,以上三項相對上期通報數分別減少6.72%、4.52%和4.17%。
四、省級學籍系統安全保護定級備案和測評整改情況
1.已全部完成的省份11個:北京、河北、黑龍江、上海、福建、湖北、海南、重慶、四川、寧夏、新疆。
2.正在進行測評的省份8個:內蒙古、遼寧、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南、貴州。
3.已定級、備案,尚未開始測評的省份9個:天津、山西、吉林、廣東、云南、陜西、西藏、甘肅、兵團。
4.已定級,正在備案的省份2個:山東、河南。
5.已定級,尚未備案的省份1個:廣西。
6.尚未定級的省份1個:青海。
五、自建系統對接情況
各對接省份正在根據自建系統應用情況和教育部反饋的問題線索,分析處理系統對接問題。
六、省級數據中心和網絡等系統運行環境問題
1.青海省級學籍系統出現橋接服務器的共享存儲異常,導致數據交換無法正常打包,目前正在排查處理。
2.西藏省級學籍系統曾因機房空調故障,出現系統無法正常啟動問題,目前問題已得到解決。
3.兵團省級學籍系統曾出現應用服務器未正常運行問題,目前問題已得到解決。
七、各地群眾反映問題受理情況
2016年6月11日至7月10日,受理各地群眾反映問題情況統計表見附件6。教育部受理問題總數為1613個,其中,涉及跨省轉學、學籍查詢、畢業后跨省就學和問題學籍四種類型的問題較多,數目分別為778、376、174和144個。
八、工作要求
1.做好畢業升級工作。各省要按照畢業升級升學通知要求,抓緊時間于7月30日前完成畢業年級在辦業務處理和學生畢業操作,尚未按要求報送應急預案的省份務必于8月5日前上報,未按時報的,將納入相關誠信記錄。畢業升級期間,各省須加強系統運行環境日常巡檢,及時排查解決省級學籍系統、數據交換平臺存在的運維問題,需要教育部協助解決的請及時溝通。
2.做好招生處理和學籍接續工作準備。學籍系統將于8月10日完成年級升級,升級后即可開始招生處理。招生處理要本著對學生負責的態度,不得將學籍管理作為搶生源的工具。各地須按照今年的學籍接續工作相關安排,做好與學前、中職接續工作準備。
3.抓緊辦理各類學籍業務。各省要繼續抓緊督促跨省轉學和省內各項在辦業務的辦理,每個環節均應在10個工作日內核辦完畢。需要教育部協調處理的,要及時溝通協商。河北、河南、廣東應分析原因,加大力度減少跨省轉學超過10個工作日未核辦的數量,湖北需加強督促減少畢業后跨省就學(轉出)超過10個工作日未核辦的數量。
4.落實關于規范學籍管理相關工作的要求。要加強宣傳和培訓,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以下簡稱規范學籍管理通知)中關于轉接學籍、新建學籍、學籍號等相關要求,規范學籍辦理工作。
5.做好在校生注冊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6年6月提交的需注冊建籍的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名單查重和下發工作,請各省及時完成學籍注冊工作。對查重發現已在其他學校建立學籍的學生,上報名單的省份要督促學生實際在讀學校通過轉學方式調取已有學籍,并告知家長。
6.加快處理問題學籍。各地要繼續推動問題學籍處理,做好佐證材料的審核把關,需要教育部解決的問題請及時反饋,涉及正式學籍號問題學籍的處理,可參照規范學籍管理通知的相關要求。廣東、浙江身份證重復問題學籍總量均超過6萬個,需特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減少問題學籍存量。
7.推進自建系統對接工作。請各對接省份根據教育部反饋的問題線索,結合畢業升級工作相關業務辦理時間要求,做好系統對接相關準備工作,并加強與教育部溝通,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8.加快開展系統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要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全面實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尚未定級的青海,以及尚未備案的廣西,要根據教育部下發的督辦函(教基一司函〔2016〕41號)要求加快工作進度。尚未開始測評的9個省份,要抓緊進行。
9.貫徹落實處理群眾投訴工作機制。各省份要按照群眾投訴工作機制,分級妥善處理群眾關心的學籍相關問題,配合教育部做好群眾反饋學籍問題的核查處理,并根據教育部受理群眾反映問題統計情況,進一步做好涉及本地的學籍管理問題投訴受理工作。
附件: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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