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司函〔2016〕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現將截至2016年8月10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簡稱全國學籍系統)建設應用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畢業升級應急預案上報情況
已上報畢業升級應急預案的省份24個: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新疆。
二、重要業務辦理進展情況
1.跨省業務完成情況
跨省轉學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缡∞D學(轉入)省內核辦完成率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重慶,跨省轉學(轉出)省內核辦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浙江、山東、江蘇、兵團,跨省轉學調檔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上海、安徽、江蘇、浙江、天津。部分省份超過10個工作日未核辦的數量較多,其中上海、廣東、河南、北京、湖南跨省轉學(轉出)數量超過500例,上海、廣東與上期相比增幅明顯;廣東、四川、北京、河南、湖南、湖北跨省轉學超過10個工作日未調檔的數量多于200例,北京、廣東、四川與上期相比增幅明顯。
畢業后跨省轉學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畢業后跨省就學(轉入)省內核辦完成率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西藏、兵團,畢業后跨省就學(轉出)省內核辦完成率為100%的是:天津、安徽、山東、貴州、甘肅、寧夏、兵團、新疆,畢業后跨省就學調檔完成率為100%的是:遼寧、黑龍江、浙江、安徽、兵團。
2.省內在辦業務完成情況
省內在辦業務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有3個省份的個別在辦業務完成率低于90%。
3.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注冊建籍情況
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注冊建籍情況見附件4。各省份在2016年7月份共報送需要注冊建籍的在校生20253名,通過了教育部查重且學生信息已發回原省份的14626名,查重未通過的5627名。
三、問題學籍處理情況
問題學籍處理進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5。全國待處理問題學籍共計664392例,比上期通報數減少3.89%。其中含身份證號重復455577例,身份證號不存在51659例,身份證號與姓名不匹配157156例,以上三項相對上期通報數分別減少3.82%、4.34%和3.94%。
四、省級學籍系統安全保護定級備案和測評整改情況
1.已全部完成的省份12個:北京、河北、黑龍江、上海、安徽、福建、湖北、海南、重慶、四川、寧夏、新疆。
2.正在進行測評的省份7個:內蒙古、遼寧、江蘇、浙江、江西、湖南、貴州。
3.已定級、備案,尚未開始測評的省份11個:天津、山西、吉林、山東、河南、廣東、云南、陜西、西藏、甘肅、兵團。
4.已定級,尚未備案的省份1個:廣西。
5.尚未定級的省份1個:青海。
五、自建系統對接情況
各對接省份正在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簡稱資助系統)反饋的問題線索,分析處理系統對接問題。
六、省級數據中心和網絡等系統運行環境問題
1.海南省級學籍系統曾因機房停電,導致系統無法訪問,目前問題已解決。
2.青海省級學籍系統發生運維跳板機連接不上調度服務器,導致運維工作受到影響,目前問題已解決。
七、各地群眾反映問題受理情況
2016年7月11日至8月10日,受理各地群眾反映問題情況統計表見附件6。根據部分省份反饋的意見,從本期通報起,對問題分類進行了微調,并增加了問題“已解決”數量情況。教育部受理問題總數為110個,已解決104個。其中,涉及學籍查詢類型的問題最多,數目為37個。
八、工作要求
1.做好秋季入學和新生注冊建籍工作。2016年秋季學期開學在即,各地要結合學籍管理工作要求和實際情況,有序組織好相關工作。一是要提高新生學籍數據質量,學校要嚴把數據錄入關,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把數據審核關;二是按照今年學籍接續工作相關要求,做好與學前、中職的接續工作,尤其要利用好學籍系統提供的高中和中職學校重復招生的提醒功能,避免重復招生。三是要按時操作,學校應在新生入學1個月內為其注冊學籍,各省應在2016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本地中小學新生注冊工作。四是要做好針對學籍系統升級后提供的批量補錄功能的培訓工作,若學籍管理員發生變化,務必要安排好交接和培訓。
2.做好轉學、就學業務辦理工作??缡∞D學、省內轉學、畢業后跨省就學業務的申請發起已于8月14日24時開放,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業務辦理需求情況,加強保障,做好應對,確保業務辦理順利開展。對于各省畢業升級前被清理的畢業年級業務,需按《關于做好全國學籍系統2016年畢業年級學生被清理業務核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6〕51號)要求,逐一確認并視情況發起新的業務申請,并跟蹤發起和辦理情況,逐一銷號。從9月開始將把此項工作進展情況納入月度通報。
3.加大系統運行技術保障力度。為更好地應對開學高峰,各省須加強系統運行環境日常巡檢,及時排查解決省級學籍系統、數據交換平臺存在的運維問題,需要教育部協助解決的請及時溝通,確保省級系統運行順暢。今后,對于因故確需暫停省級系統運行的,應嚴格按照《關于規范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省級系統因故暫停運行相關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6〕49號)要求,提前報備,做好全面準備和應急預案。
4.抓緊辦理各類學籍業務。各省要繼續抓緊督促跨省轉學和省內各項在辦業務的辦理,每個環節均應在10個工作日內核辦完畢。需要教育部協調處理的,要及時溝通協商。上海、廣東、河南、北京、湖南需加大力度減少跨省轉學超過10個工作日未核辦的數量,廣東、四川、北京、河南、湖南、湖北需加強督促減少跨省轉學超過10個工作日未調檔的數量。
5.做好在校生注冊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6年7月提交的需注冊建籍的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名單查重和下發工作,請各省及時完成學籍注冊工作。對查重發現已在其他學校建立學籍的學生,上報名單的省份要督促學生實際在讀學校通過轉學方式調取已有學籍,并告知家長。
6.加快處理問題學籍。各地要繼續推動問題學籍處理,做好佐證材料的審核把關,需要教育部解決的問題請及時反饋,涉及正式學籍號問題學籍的處理,可參照規范學籍管理通知的相關要求。浙江、廣東、山東身份證重復問題學籍總量均超過5萬個,需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減少問題學籍存量。
7.推進自建系統對接工作。請各對接省份根據資助系統反饋的問題線索,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經確認是省級自建系統產生的,務必及時解決;經確認是其他問題的,需盡快與相關方面溝通,協商問題解決辦法。
8.加快開展系統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要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全面實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尚未定級的青海,以及尚未備案的廣西,要加快工作進度,并及時反饋工作進展。尚未開始測評的11個省份,要抓緊安排實施。
9.貫徹落實處理群眾投訴工作機制。各省份要按照群眾投訴工作機制,分級妥善處理群眾關心的學籍相關問題。今年秋季開學前我部將通過教育部微信、網站等渠道發布《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常見問題及解答》,解讀當前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請各省參照做法,匯總更新并逐級公布地市、縣級、學校投訴受理電話和郵箱,通過多種方式對本省投訴渠道和《問題及解答》進行宣傳,確保家喻戶曉。
附件: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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