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司函〔2016〕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現將截至2016年10月10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簡稱全國學籍系統)建設應用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重要業務辦理進展情況
1.小學新生注冊建籍和省內初、高中招生處理
小學新生注冊建籍和省內初、高中招生統計表見附件1。其中,已進入全國學籍系統的小學一年級新生人數與小學二年級人數之比低于70%的省份10個:陜西、福建、遼寧、內蒙古、寧夏、廣西、江西、廣東、青海、西藏。已完成招生處理并進入全國學籍系統的初中一年級學生人數與小學畢業人數之比低于70%的省份5個:山西、廣西、廣東、青海、西藏。已完成招生處理并進入全國學籍系統的高中一年級學生人數與高中二年級學生人數之比低于70%的省份19個:寧夏、云南、安徽、河北、陜西、山東、內蒙古、廣東、甘肅、青海、湖南、黑龍江、廣西、江西、新疆、西藏、湖北、海南、山西。
2.跨省業務完成情況
跨省轉學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缡∞D學(轉入)省內核辦完成率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缡∞D學(轉出)省內核辦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青海、上海、江蘇、兵團、貴州??缡∞D學調檔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山東、青海、江蘇、上海。上期跨省轉學(轉出)超過10個工作日未核辦數量較多的省份中,上海下降明顯。廣東跨省轉學(轉入)超過10個工作日未核辦數量超過2000例,跨省轉學(轉出)超過10個工作日未核辦數量超過1000例,山東跨省轉學(轉出)超過10個工作日未核辦數量超過2000例,與上期相比上升明顯。
畢業后跨省轉學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畢業后跨省就學(轉入)省內核辦完成率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西藏。畢業后跨省就學(轉出)省內核辦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天津、青海、貴州、寧夏、云南。畢業后跨省就學調檔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青海、安徽、江蘇、河北、上海。
3.省內在辦業務完成情況
省內在辦業務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4。有4個省份的某類在辦業務完成率低于90%,分別是:河南、湖北、重慶、青海。
4.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注冊建籍情況
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注冊建籍情況見附件5。各省份9月份共報送需要注冊建籍的在校生23113名,通過了教育部查重且學生信息已發回原省份的16161名,查重未通過的6952名。
二、問題學籍處理情況
問題學籍處理進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6。全國待處理問題學籍共計673379例,比上期通報數增加1.71%。其中含身份證號重復475388例,身份證號不存在49160例,身份證號與姓名不匹配148831例,以上三項相對上期通報數分別增加4.58%、減少4.28%和減少4.68%。
三、被清理的畢業年級跨省轉學業務確認和再辦理情況
被清理的畢業年級跨省轉學業務確認和再辦理情況的統計,從本期通報開始增加另行發起業務已完成情況,詳見附件7。
需確認被清理的畢業年級跨省轉學業務另行發起辦理情況的31省份(不含天津,天津無被清理的畢業年級跨省轉學業務)中,山西、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廣東、重慶、四川、貴州、西藏、甘肅、寧夏、新疆17個省份反饋了確認情況,其他省份已另行發起情況為從后臺統計。
被清理的畢業年級跨省轉學業務確認工作已完成的省份有11個,其中上海、安徽、福建、西藏、甘肅5個省份已完成全部確認和另行發起工作。未完成確認的20個省份為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貴州、云南、陜西、青海、新疆、兵團。
四、省級學籍系統安全保護定級備案和測評整改情況
1.已全部完成的省份12個:北京、河北、黑龍江、上海、安徽、福建、湖北、海南、重慶、四川、寧夏、新疆。
2.正在進行測評的省份9個:內蒙古、遼寧、吉林、江蘇、浙江、江西、湖南、廣東、貴州。
3.已定級、備案,尚未開始測評的省份9個:天津、山西、山東、河南、云南、陜西、西藏、甘肅、兵團。
4.已定級,正在進行備案的省份1個:廣西。
5.正在進行定級的省份1個:青海。
五、自建系統對接情況
各對接省份繼續根據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簡稱資助系統)反饋的問題線索,分析處理系統對接問題。
六、省級數據中心和網絡等系統運行環境問題
1. 西藏出現應用服務節點訪問數據庫不穩定的問題,目前已初步解決。
2.廣東出現因數據庫存儲原因造成數據庫連接慢的問題,目前已解決。
七、各地群眾反映問題受理情況
2016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受理各地群眾反映問題情況統計表見附件8。教育部受理問題總數為5061個,已解決4833個。其中,涉及學籍查詢、跨省轉學、畢業后跨省就學三種類型的問題較多,數目分別為2787、1078和768個。
八、工作要求
1.抓緊完成秋季入學和新生注冊建籍工作。各地要按照全國招生入學工作時限要求,加快推進各項工作,尤其是廣東、青海、西藏小學新生注冊建籍和省內初中新生入庫,新疆、西藏、湖北、海南、山西省內高中新生入庫進展相對緩慢,要增強緊迫感,盡快協調解決。同時,各省要繼續做好小學新生學籍數據質量核查工作,提高小學新生的首次數據采集質量,減少問題學籍。
2.重點推進問題學籍處理。近期,教育部將重點督促各地處理問題學籍。將對一名學生被兩個及以上省份同時佐證存在的進行抽查,如發現有學?;驅W籍主管部門把關不嚴甚至弄虛作假的,核實情況后將予以通報。涉及正式學籍號問題學籍的處理,應遵循“以學生實際就讀地為準,學籍號與身份證號相對應”的原則,參照規范學籍管理通知的相關要求由教育部進行修改,發現類似問題請及時上報。浙江、廣東、山東身份證重復問題學籍總量仍超過5萬個,將作為重點對象,加大督促力度,推進工作進展。
3.抓緊完成被清理的畢業年級業務確認和再辦理工作。各地要繼續加大處理力度,對未確認清理業務,盡快確認,對需另行發起的,盡快發起,并持續跟蹤辦理進度,直至全部辦完。相關省份要及時反饋確認情況,包括另行發起業務是否辦理完成,務必盡快完成業務確認和再辦理工作。
4.及時辦理各類學籍業務。各省要繼續抓緊督促跨省轉學和省內各項在辦業務的辦理,特別要重點督促跨省轉學(轉出)核辦工作,每個環節均應在10個工作日內核辦完畢,最大限度減少業務辦理高峰期間因核辦延遲而出現的業務積壓。需要教育部協調處理的,請及時溝通協商。廣東、山東需加大力度減少跨省轉學超過10個工作日未核辦的數量。
5.做好在校生注冊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6年9月提交的需注冊建籍的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名單查重和下發工作,請各省及時完成學籍注冊工作。對查重發現已在其他學校建立學籍的學生,上報名單的省份要督促學生實際在讀學校通過轉學方式調取已有學籍,并告知家長。
6.推進自建系統對接工作。對于資助系統反饋的自建系統數據不一致問題,教育部基礎一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擬聯合下發通知,明確相關工作要求,請各對接省份根據通知要求,切實解決對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7.加快開展系統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要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全面實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進度滯后的青海、廣西,要加快工作進度,并及時反饋工作進展。尚未開始測評的9個省份,要抓緊準備,安排實施。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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